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慈善工作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发展社区慈善的具体要求,我市于12月17日召开培育发展社区慈善基金工作安排部署会。各县区民政局局长、分管副局长及慈善会负责人参加。
会上,下发了《培育发展社区慈善基金实施方案》,并对方案内容进行全面细致解读,明确了社区慈善基金培育发展的目标方向与实施路径。同时,会议现场向各县(区)颁发“社区慈善基金”牌匾,标志着我市社区慈善基金培育发展工作正式启动。
会议明确了工作目标,自2025年年底启动相关工作,至2026年12月底,全市每个县(区)至少建成1支“募集多元、运作规范、服务精准”的示范性社区慈善基金,着力打造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社区慈善工作体系。
会议提出,基金设立要做到主体明确、标识统一、流程规范,夯实规范化运行基础;要构建党建引领、专业助力、居民参与的“共建共治”格局,凝聚多方慈善合力;要精准聚焦“民生需求+社区发展”,建立“需求清单+资源清单”对接机制,确保社区慈善基金用在刀刃上。
会议强调,要强化责任担当,健全“全链条”监管体系,对社区慈善基金实施科学规范管理,做到责任到人、多元监管、信息公开,切实保障基金运行透明高效,推动我市社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